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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作業安全規范

        來源:小編發布時間:2022-09-27 16:53:57


        本標準規定了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作業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及高處危險場所、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 配電室、數據中心機房、建筑施工現場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作業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高處危險場所、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配電室、數據中心機房、建筑施工現場雷電防護 裝置檢測的作業安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2811—2016 安全帽

        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

        GB 6095—2009 安全帶

        QX/T 406—2017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要求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雷電防護裝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

        防雷裝置

        用于減少閃擊擊于建(構)筑物上或建(構)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質性損害和人身傷亡,由外部雷電防 護裝置和內部雷電防護裝置噸:

        [QX/T 406—2017,定義 3. 1]

        3.2

        防雷裝置檢測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check up and measure

        按照建筑物防雷裝置的設計標準確定防雷裝置滿足標準要求而進行的檢查、測量及信息綜合分析 處理全過程。

        [GB/T 21431—2015,定義 3. 23]

        3.3

        高處作業 working at height

        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 m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JGJ 80—2016,定義 2. 1. 1]

        3.4

        攀登作業 climb operation

        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進行的高處作業。

        [JGJ 80—2016,定義 2. 1. 4]

        3.5

        高處危險場所 dangerous site at height

        進行高處作業、臨邊作業、攀登作業等的場所。

        注:臨邊作業指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0.8 m時的高處作業,包括樓板邊、樓梯段邊、屋面邊、 陽臺邊以及各類坑、溝、槽等邊沿的高處作業。

        3.6!

        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 explosive and fire hazardous place

        凡用于生產、加工、存儲和運輸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固體等物質 的場所。

        [GB/T 32937—2016,定義 3. 1]

        3.7

        數據中心 data center

        為集中放置的電子信息設備提供運行環境的建筑場所,可以是一棟或幾棟建筑物,也可以是一棟建 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機房、輔助區、支持區和行政管理區等。

        [GB 50174—2017,定義 2. 1. 1]

        4基本要求

        4.1防雷裝置檢測作業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4.2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制定檢測作業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預案,實行檢測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明 確安全負責人,建立健全檢測作業安全制度和監督機制。

        4. 3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所用的儀器、儀表和測量工具應符合計量技術法規要求,并處于正常狀態。

        4. 4檢測人員:

        a)身體素質應符合QX/T 406—2017第4.2條規定要求;

        b)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心理狀態不佳時不應進行檢測作業;

        c)自身安全防護基本要求見附錄A。

        4. 5檢測現場應設有檢測安全員,負責安全指導和監督等,確保作業人員嚴格遵守安全作業規程和儀 器操作規程。

        4.6現場檢測應在受檢單位專人配合下進行,檢測人員就現場作業方案與受檢單位做好溝通,并進行 安全交底。

        4.7在檢測過程中,宜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牌,檢測完畢后檢測人員應檢查、清理、恢復現場。

        4.8檢測人員應根據檢測場所設置的安全標志開展檢測工作,遵守安全標志管理,具體標志參見附 錄B。

        4. 9現場檢測時應嚴格遵守受檢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聽從安全指揮,未經同意不應私自接電源,私自 進工作區間。

        4. 10布放檢測用線和布設接地極安全要求見附錄C。

        4. 11戶外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a)在雷暴、暴雨、冰雹、濃霧、超過40笆高溫等惡劣天氣下不進行作業;

        b)在6級以上大風時不進行高處作業;

        c)高溫作業安全要求符合附錄D。

        4. 12檢測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檢測作業應急處置預案,并執行有關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 規定,應急處置預案參見附錄E。

        5高處危險場所作業安全要求

        5.1檢測人員:

        a)身體狀況應符合高處危險場所作業安全要求,患有恐高癥的人員不應進行高處危險場所檢測 作業;

        b)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高處作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具體要求見附錄A。

        5.2高處作業和攀登作業人員:

        a)不應乘坐吊車、塔式起重機、龍門架升降機至檢測點;

        b)不應在陽臺間或非正規通道處進行登高、跨越;

        c)不應利用吊車臂架進行攀登;

        d)不宜利用腳手架桿件進行攀登;

        e)使用梯子時安全要求見附錄F。

        5.3檢測人員在高處作業時應按下列要求進行:

        a)在屋面隔熱層上行走時,以隔熱層的支撐點為落腳點;

        b)在承重能力不確定的屋面作業時,先向受檢單位人員咨詢確認承重情況;

        c)攀爬無欄桿、無女兒墻或女兒墻低于0.8 m保護的屋面時,采取系安全帶措施或其他保護措 施,不在樓頂屋面倒退行走。

        5.4對于大橋、煙囪、塔(桿)等特殊建(構)筑物的檢測,應由具備登高作業證的人員登高檢測。

        5. 5檢測人員作業活動范圍與危險電壓帶電體的距離應符合GB/T 3608-2008表1規定的要求。

        5.6高處作業區域下方不應有行人通過,傳遞工具材料的下方也不應有行人逗留。

        5.7檢測所需的儀器、工具和輔材,應使用繩子傳遞或裝入工具袋(包)隨身攜帶,不應拋擲,使用繩子 傳遞時應避開架空供電線路。

        5.8作業過程中不應將檢測儀器或所用工具放置在女兒墻、房檐上等地方。

        6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作業安全要求

        6.1檢測人員在進入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作業應接受受檢單位的培訓,遵守該場所的安全規定。

        6.2現場檢測時應使用防爆,型通信工具、防爆型檢測儀器。

        6.3在爆炸性氣體或粉塵場所檢廁甯,應使用氣體或粉塵濃度測試儀測量現場的可燃氣體或粉塵濃 度,或者查詢受檢單位的可燃氣體或粉塵測試儀實時數據,當檢測區域內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在安全范 圍內時,方可進行檢測。

        6.4在起爆藥、雷管、導火索、黑火藥、導爆藥、延期藥等生產、加工、存儲房間以及爆炸性粉塵、爆炸性 氣體等場所檢測前,檢測人員應在場所入口處按要求做靜蝙泄放處理。

        6.5進入化工儲存庫、化工車間、油漆車間等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場所檢測時,檢測人員應配備必要 的且符合國家標準的防中毒或窒息器具(如過濾式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口罩和護目鏡等),每次在庫 (車間)內檢測作業時間不宜超過30 min。

        6.6現場檢測時:

        a)使用的錘子和鋰刀,應采取防止火花產生的措施;

        b)打入接地極時應采用橡膠錘、木質錘或在接地極上墊濕布,現場不應隨意敲打金屬物;

        c)除銹或清除表層覆蓋物應使用銅質鋰刀,鋰刀應緊貼被檢對象緩慢推拉;

        d)檢測用線除兩端外不宜離開地面,檢測用線接頭應與被測對象緊密接觸后再開始測試,每點測 試結束后應使儀器退岀測試狀態;

        e)非防爆檢測儀器應放置于該場所的非爆炸性危險區域或放置于被檢測場所上風向區域。

        7 配電室作業安全要求

        7.1檢測人員應具有低壓電工作業證,遵守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2檢測人員進入配電室檢測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帶絕緣手柄的工具。

        7.3遇配電室進水、漏雨和橋架電纜滲水等情況,檢測人員不應進入配電室檢測。

        7.4當發現被檢配電柜內部有異味、異聲時,應立即停止檢測,撤岀檢測人員,并告知值班人員。

        7.5在進行低壓配電柜的檢測作業時,應按下列要求進行:

        a)先確認配電柜不漏電;

        b)由受檢單位人員配合打開柜門,不自行打開柜門;

        c)先檢測進線柜的接地,然后檢測金屬橋架的等電位。

        7.6在對電氣設備機柜進行等電位檢測時,應選取設備裸露點或者受檢單位人員指定的點,不宜損壞 設備機柜的漆。

        7.7在使用驗電器前應先檢查驗電器外觀有無損壞,再在帶電部分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完好后方可 使用。

        7.8檢測電涌保護器性能時:

        a)由受檢單位人員操作斷開電涌保護器前端過流保護器,經確認無電后再進行檢測;

        b)可熱插拔電涌保護器宜從底座上拔岀后再進行檢測。

        7.9對TN-S方式供電系統的檢測時應注意先確認PE線、N線后再進行檢測。

        7.10在檢測配電柜時,應明確帶電部位及相應額定電壓等級,確保安全距離,不應把手伸進配電柜指 點,不應把頭伸進配電柜查看。

        7.11檢測過程中需要斷電時應提前告知受檢單位,由受檢單位人員操作斷、送電。開關處應掛“禁止 合閘、有人作業”等警示牌。

        8數據中心機房作業安全要求

        8.1檢測人員應嚴格遵守數據中心機房的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8.2使用的對講機發射功率不宜大于0. 5 W。

        8.3對于防靜電地板下的等電位或接地電阻檢測,應使用專用地板吸盤打開防靜電地板。

        8.4對于低壓配電系統的電涌保護器檢測時,應按7. 7和7. 8規定執行。

        8.5在檢測各機柜接地或等電位連接時,不應用力觸碰信號線,不應觸碰其他開關、按鈕。

        8.6當發現機柜、設備外殼、橋架、管道等金屬體帶電時,應停止對其檢測。

        8.7當需要對被測物進行開啟、移動、分離等時,應由受檢里位人員操作完成。

        9建筑施工現場作業安全要求

        9.1在進入建筑施工現場前應遵守該建筑工程作業安全要求。

        9.2在建筑施工現場應從規定的通道岀入、上下,不應在未固定的橫梁、構件上行走,不應從正在起吊、 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

        9.3在施工層面檢測作業時檢測人員應沿著梁、板筋馬鏡附近行走。

        9.4在建筑施工現場應注意頭部和腳部的安全,應注意露出的鋼筋頭、錨桿頭以及鐵釘、鐵絲等尖 銳物。

        9.5在以下位置處應先確認安裝的防護欄或者架設的安全網牢固后再進行檢測,避免檢測人員和檢測 儀器墜落:

        a)溝、坑、槽、深基礎周邊;

        b)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出入口 ;

        c)樓層周邊、樓梯側邊、平臺或陽臺邊、屋面周邊。

        9.6在施工現場的車輛、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的地點附近不應擺放檢測儀器。

        9.7檢測用線不宜在水平面懸空或架空,盡量沿地面鋪設,同時避免施工現場車輛、機械、設備碾壓。

        9.8當建筑物內光線較暗或夜間作業時,應使用有效光源照明。

        9.9對于線纜、電氣設備等,應先確認不帶電后,再接觸作業,同時電源開關處應掛“禁止合閘,有人作 業”等警示牌。

        9. 10對于施工現場配電室及配電箱的電涌保護器檢測,應按7.7和7.8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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